新华社沈阳6月20日电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河湖生态文明建设,辽宁省从4月1日起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这项行动持续了两个月。辽宁省水利厅近日发布相关数据显示,此次专项行动共清理垃圾125万立方米。
据了解,专项行动涉及全省14个市、92个县(市、区)、1079个沿河乡镇。辽宁省水利厅于3月末印发推进这项行动的通知,并派出由14位厅级领导包市、53名处级干部包县(市、区)的67个基层水利服务组,分赴责任区,督导各地迅速发动力量、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专项行动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具体河段的垃圾清理任务落实到各乡镇、村组,细化工作任务,确定时间节点。全省各地水利部门及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部门也层层落实责任人,形成市、县主管部门干部包乡镇、乡镇水利服务站人员包村屯、河道管理员和村水管员包河段的河湖垃圾清理责任体系。同时,组织人力、物力,调动乡镇、村屯积极性,开展河湖垃圾清理。
通过专项行动,辽宁省河湖岸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河湖水质得到一定净化,河湖内沙坑、沙堆得到有效治理。下一步,辽宁省相关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指导监督各地加强河湖巡查监管,保护河湖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