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6月12日晚公告,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兴康讯已与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达成《替代的和解协议》,公司A股和H股将于6月13日上午开市起复牌。根据协议,中兴通讯需完成支付合计14亿美元民事罚款、更换公司和中兴康讯的全部董事会成员等条款。
中兴通讯在公告中透露,BIS于美国时间6月8日通过《关于中兴通讯的替代命令》,批准《替代的和解协议》立即生效。根据协议,中兴通讯将支付合计14亿美元民事罚款,包括在6月8日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10亿美元,以及在6月8日后90日内支付至由中兴通讯选择、经BIS批准的美国银行托管账户并在为期十年的监察期内暂缓的额外4亿美元罚款。
监察期内,若中兴通讯遵守协议约定的监察条件和2018年6月8日命令,监察期届满后4亿美元罚款将被豁免支付。
在中兴通讯支付14亿美元后,BIS将终止其于4月15日激活的拒绝令,并将中兴通讯从《禁止出口人员清单》中移除。
协议还包括以下主要条款:BIS将做出自2018年6月8日起为期十年的新拒绝令,包括限制及禁止中兴通讯申请、获取或使用任何许可证、许可例外,或出口管制文件、及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涉及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约束的任何物品、软件或技术等交易,但在中兴通讯遵守协议和6月8日命令的前提下,新拒绝令在监察期内将被暂缓执行,并在监察期届满后予以豁免。
其次,中兴通讯将在BIS签发6月8日命令后30日内更换公司和中兴康讯的全部董事会成员。更换董事会成员后30日内,中兴通讯应在董事会设立由三位或以上的新独立董事组成的特别审计/合规委员会。董事长可担任该委员会委员但不可担任该委员会主席。
第三,中兴通讯将在6月8日后30日内与公司和中兴康讯的现任高级副总裁及以上所有的高层领导,以及任何参与、监督BIS于2017年3月签发的建议指控函或2018年4月15日拒绝令所涉行为或其他对该等所涉行为负有责任的管理层或高级职员解除合同,并且禁止中兴通讯及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再聘用上述人员。中兴通讯应及时向BIS通报本条款的执行情况,BIS可以自由裁量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豁免。
第四,中兴通讯将在6月8日后30日内自费聘任一名独立特别合规协调员,协调员将负责协调、监察、评估和汇报中兴通讯及其全球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在监察期内遵守1979年《美国出口管理法案》、条例、协议和6月8日命令的情况,并平等向中兴通讯总裁和董事会、BIS汇报。
此外,中兴通讯还需完成并提交九份遵守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的审计报告,为公司领导、管理层及雇员、全球子公司、关联企业及中兴通讯所有及控制的其他实体的领导、管理层及雇员提供广泛的适用的出口管制培训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