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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新规来了 资产2000亿以下中小行日子不好过

2018-05-26 13:4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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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重磅政策落地了!

2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新引入三个量化指标: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流动性匹配率。

其中,净稳定资金比例监管要求与《办法》同步执行;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采用分阶段达标安排,商业银行应分别于2018年底和2019年6月底前达到80%和100%;

流动性匹配率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在2020年前暂为监测指标。

为什么要修订《流动性办法》?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

《流动性办法(试行)》只包括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覆盖率两项监管指标。其中,流动性覆盖率仅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含)以上的银行,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的中小银行缺乏有效的监管指标。此外,作为巴塞尔Ⅲ监管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巴塞尔委员会于2014年推出了新版的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国际标准。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特点,借鉴国际监管改革成果,对流动性风险监管制度进行修订。

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高级专家刘江荣:

本次修订体现了监管与时俱进的精神。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金融创新不断深化,商业银行在业务类型、复杂程度和资产负债结构方面变化较大,尤其是近年来同业业务占比大幅提升,金融市场波动对银行的流动性影响更大,使得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更易传染。在此情况下,对流动性监管要求进行重检和更新,是为了保障监管规定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环境,有利于商业银行有效提升流动性风险的管理能力。

本次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一是新引入三个量化指标并设置监管要求。即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流动性匹配率。

二是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监测体系。对部分监测指标的计算方法进行了合理优化,强调其在风险管理和监管方面的运用。

三是细化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要求,如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融资管理等。

三个新量化指标的监管要求是什么?

净稳定资金比例,等于可用的稳定资金除以所需的稳定资金,监管要求为不低于100%。该指标值越高,说明银行稳定资金来源越充足,应对中长期资产负债结构性问题的能力越强。净稳定资金比例风险敏感度较高,但计算较为复杂,且与流动性覆盖率共用部分概念。因此,采用与流动性覆盖率相同的适用范围,即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含)以上的商业银行。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等于优质流动性资产除以短期现金净流出,监管要求为不低于100%。该指标值越高,说明银行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越充足,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越强。该指标与流动性覆盖率相比而言更加简单、清晰,便于计算,较适合中小银行的业务特征和监管需求,因此适用于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的商业银行。

流动性匹配率,等于加权资金来源除以加权资金运用,监管要求为不低于100%。该指标值越低,说明银行以短期资金支持长期资产的问题越大,期限匹配程度越差。流动性匹配率计算较简单、敏感度较高、容易监测,可对潜在错配风险较大的银行进行有效识别,适用于全部商业银行。

联讯证券董事总经理李奇霖: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为防范银行在30天之内出现流动性风险,因此必须保证银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足够,银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主要是利率债及现金资产。过去银行做了太多的委外,譬如买了很多同业理财、券商资管计划、信托、非标等,这些都会导致银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不足,进而难以达到监管标准。从分母端来看,现金流出越低越好,因此设了不同折扣率,鼓励银行多拉存款,尤其是多拉个人存款,少干同业。

流动性匹配率的分子端是资金来源,分母端是资金运用。分子端里跟存款相关的给了很高的折扣率,分子端越高越好。分母端只要做了贷款就给了相对很低的折扣率,分母越低越好,同时给了同业很高的折扣率。这样一来,就鼓励了存贷,抑制了同业。同时,分子端期限越长越容易达标,分母端期限越短越容易达标,也就是说鼓励长期负债长期化资产配置短期化。新规把银行做的委外,包括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公募基金等放在了“其他投资”里,计提是100%。也就是如果在分母端银行做了太多委外很容易不达标,尤其是拿同业负债做委外更容易不达标。因此降低了杠杆,约束了委外的扩张。

对商业银行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

总体来看,《流动性办法》旨在抑制同业业务过度发展、优化期限错配、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支持实体经济,与此前的资管新规等监管文件一脉相承,体现了当前监管的核心思路。由于其中多项指标在此前的流动性管理和MPA中均有涉及,且设定了充足的缓冲期。此外,考虑到2017年以来整治银行业乱象,部分不规范的同业业务已经得到大范围清理,并取得明显成效,期限错配风险已显著下降。

不过,尽管短期冲击可能不大,但从中长期看,流动性监管体系的完善对银行业务模式和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不容低估。从理论上讲,期限转换(即所谓的短借长贷)是商业银行的基本功能,也是其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途径。这也就意味着,由期限错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是银行业(乃至金融业)与生俱来的特征。

新时代证券宏观团队负责人刘娟秀: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结构性正在逐渐由激进转向保守,并且商业银行的流动结构性正逐渐趋向稳定。在净稳定资金比率方面整体上基本达到了流动结构性监管要求。数据显示,国有四大行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净稳定资金比率较高,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净稳定资金比率较低,因此这一指标未来对前期资产规模扩张速度较快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冲击较大。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对中小银行冲击较大。流动性匹配率短期影响有限,长期流动性监管将会对我国商业银行整体信贷扩张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同时,面对流动性风险监管越严格,未来商业银行信贷供给受流动性冲击的影响就越小,有助于形成稳定的信贷供给。

银行应该如何调整?

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高级专家刘江荣: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一是应对流动性风险进行不断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风险管理和计量的有效性。二是可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和特点,探索建立适合自身的、可获得性较强的流动性指标,同时要加大科技投入建立流动性监测系统,明确每一个指标的监测频度、预警限额,监测资产流动性的变化,并把握整个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变化情况。三是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流动性管理要求传导的有效性。

新时代证券宏观团队负责人刘娟秀:

在面对流动性监管时,商业银行仍然需要扩展融资渠道,通过发债等方式获得长期投资资金,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可用稳定资金来源;商业银行在面对流动性监管时必须从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两个角度在虑优化流动资产储备,能够通过资产的变现,如出售或抵(质)押,实现在危机中的安全投资。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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