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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IPO监管问答 明确监管红线利于市场建设

2019-03-26 12:03 来源 : 中国财富网        作者:毛超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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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富网讯(毛超)3月25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关于发布《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简称《问题解答》),通知对IPO(首次公开发行)的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回应,并总结梳理出50条最为常见问题,也被市场人士称为“IPO监管问答50条”。据中国财富网了解,多家券商投行已经开始组织对《问题解答》内容的集中学习。

从《问题解答》发布目的来看,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表示,为进一步推动股票发行工作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强审核工作透明度,提高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便于各中介机构履职尽责,证监会发行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研究总结发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经充分征求市场各方意见,不断完善审核标准,形成《问题解答》。

巨丰投顾投顾总监郭一鸣对中国财富网表示,《问题解答》表明了监管层的态度和思路,对于发行人以及中介机构也有了进一步的参考标准,有利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二级市场上,《问题解答》的要求发布,将起到预防企业上市潜在风险的作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长期稳定。

明确监管红线 利于市场化建设

中国财富网关注到,关于IPO企业业绩变化的问题将对A股市场较大影响。《问题解答》指出,首发企业在通过发审会后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的,业绩变脸下滑超50%将暂停其上市进程。

《问题解答》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监管红线,加强了上市监管,利于投资者和市场建立明确的预期。郭一鸣表示,“这两年新股发行比较快,很多上市公司过会之后业绩出现变脸的情况多有发生,甚至上市之后就会跌破发行价,投资者一旦‘踩雷’,往往面临的就是实际的亏损,也不利于市场的稳定。”明确了过会企业业绩下滑幅度过大将暂停上市进程,维护了投资人和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据证监会《问题解答》指出,企业过会后的最近一期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超过50%,或预计下一报告期业绩数据下滑幅度将超过50%的,基于谨慎稳妥原则,暂不予安排核准发行事项,待其业绩恢复并趋稳后再行处理或安排重新上发审会。

分类处理 予以首发企业缓冲空间

据了解,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真实性十分看重,《问题解答》指出,申请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首发企业,在通过发审会后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的将作出相应处理,在予以上市公司因环境变化而对净利润产生影响的调整空间的同时,进一步强调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问题解答》指出,部分已通过发审会的发行人最近一期经营业绩或预计下一报告期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考虑到企业业绩波动受经济周期、行业周期以及自身经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着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充分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的原则,根据业绩下滑的幅度与性质,结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要求,予以分类处理。

一是下滑幅度不超过30%的。需要补充业绩变化的说明,并对情况真实性进行严格要求;二是下滑幅度超过30%但不超过50%的过会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符合相关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安排后续核准发行工作;三是下滑幅度超过50%以上等情况的过会企业,基于谨慎稳妥原则,暂不予安排核准发行事项,待其业绩恢复并趋稳后再行处理或安排重新上发审会。

对于是否会对科创板上市企业产生影响,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本次《问题解答》主要是针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IPO企业作出了业绩要求。如果申请在科创板上市,不应该对净利润情况严格要求。“因为我们的科创板身就是具有包容性的,应当淡化对于净利润的硬性要求。”

附《问题解答》50条内容目录: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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