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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锤定音!A股首例“面值退市”股诞生,更面临多项处罚可能

2018-11-08 21:51 来源 : 中国证券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吴科任 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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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锤定音,A股近30年来首例“面值退市”股诞生!

深交所11月8日晚公告,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中弘股份成为A股首家因股价连续低于面值而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中弘股份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45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

A股首例“面值退市”股

自9月13日至10月18日,中弘股份的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因而触发退市条件。

深交所表示,2018年以来,中弘股份陆续披露业绩大额亏损、多项债务逾期、主要项目停工等重大风险事项,投资者通过市场化行为表达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

公开资料显示,中弘股份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北京,已经形成集商业地产、文化旅游地产等核心物业开发与运营为一体的综合型地产企业。2010年,中弘股份借壳*ST科苑上市。

中弘股份触发退市条件,与其债务危机直接相关。2017年12月,中弘股份被曝下属子公司浙江新奇世界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债务利息违约;2017年12月,大公国际下调中弘的主体评级。截至10月30日,中弘股份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为78.16亿元,全部为各类借款。前三季度,中弘股份亏损近19亿元。另外,中弘股份控股股东中弘卓业自今年年初以来,其持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

中弘股份资金紧张的背后,或与公司实控人王永红挖下的61.5亿元“黑洞”密切相关。公告显示,距2017年年报关账窗口期只剩3天时,中弘股份于2017年12月29日向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预付股权收购款61.5亿元。对这笔钱的去向,有知情人士表示“这是一笔糊涂账,很难说清楚。”

值得一提的是,中弘股份曾多次进行“高送转”,最终“自食苦果”。据统计,自借壳上市至今,中弘股份共进行了4次送转,将总股本从5.6亿股扩大至81.39亿股,两市排行第92名,其股本数量是贵州茅台的6.48倍。

市场化退市渐成常态

深交所表示,将坚决落实退市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是对市场主体自治行为和投资者市场化选择的尊重和保护,是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功能、提升资本市场有效性、强化理性价值投资理念的体现。

多位受访人士也表示,中弘股份退市对A股制度建设起到的示范意义重大。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中弘股份退市,是投资者行使主动权、话语权及表决权的结果,垃圾股被投资者用脚投票赶出了市场。未来,面值、市值、交易量等退市标准将会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A股市场形成优胜劣汰甚至大进大出的良性循环格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对资本市场来说,中弘股份成为A股近30年来的”面值退市“第一股,标志着价值投资理念已经成为资本市场各方的共识。

刘俊海指出,”上市不是丹书铁券,要明确资本市场初心。第一是鼓励优秀公司脱颖而出。如果你变得不优秀,或者本来就不优秀,只不过是原形毕露了,那就应当依法退市,这个符合资本市场通过无形之手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第二,有助于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更多非理性公众投资者上当受骗。第三,倒逼上市公司管理层、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慎独自律、反躬自省。“

”中弘退市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历史性事件,同时也应当成为真正落实完善退市制度的一个新起点。A股市场必须真正落实优胜劣汰的市场化机制,才能真正与国际市场接轨,市场不能只进不出,一定要有进有出,差的必须坚决退出去。“上海云荣浙兴投资中心合伙人汤浩说。

董登新认为,”在美国强制退市的股票中,有一半是被‘一美元退市法则’赶出市场的,它是一个市场化程度非常高的市场,退市标准市场化程度也很高。目前,A股市场化程度还没达到美股的水平,所以一元退市标准能否继续发挥威慑力,还有待进一步检验。但有了中弘退市的先例,投资者将会越来越觉醒,用脚投票的意识会越来越主动,也会越来越有风险意识。“

壳价值有望继续下降

东财Choice统计显示,目前A股市值低于30亿元的股票超过1000只,”一元股“超过30只。“目前控股一家A股公司的平均费用大概是10亿元,中弘股份的退市,会对壳交易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壳费还有下调空间。”长城证券并购并购部总经理尹中余说。

一位上市券商的首席策略分析师表示:“中弘股份的退市肯定对1元附近的股票有负面冲击。从股市健康发展来看,也必须要有退市制度的落实。从市场这两年的运行情况来看,投资者基本也认同了这个趋势。”

招商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张夏认为:“基本面比较差,没有什么主业,甚至是一些空壳公司,以后的投资风险相对比较大。同时,科创板也要开了,所以未来壳价值可能还会继续下降。”

汤浩认为,“从投资策略上来说,未来博重组、博垃圾股的方法一定要谨慎,未来的市场分化会进一步加剧,择优避劣应该成为大多数理性投资者的选择。中弘退市后,相信监管层也在引导一种成熟的投资理念,不鼓励炒垃圾股。在这种导向下,投资者应当尽量回避垃圾股。”

“过去垃圾股炒作成风,从炒壳到卖壳,买壳到赌壳,形成了一种越垃圾越爆炒的恶性循环。有了1元退市标准后,投资者用脚投票会越来越主动,越来越高效,有利于A股市场的大浪淘沙。同时,未来炒壳、赌壳的投机现象会大大削减甚至逐步消失。中弘股份被强制退市,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跨越,一个分水岭。”董登新指出。

存在高额处罚风险

退市还不是中弘股份的终点,根据深交所今日公告,中弘股份还将面临信息披露违规、违规支付收购款61.5亿元等方面的处罚可能。

中弘股份将于11月1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刘俊海指出,对于投资者而言,在充分知悉风险的基础上,可以利用整理期交易股票。但深交所特意在公告中表示,终止上市公司风险高,切莫随意买入。

刘俊海进一步表示,如果中小投资者认为是由于公司的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掏空公司资产或者不勤勉尽责而导致公司被退市、自身权益受损,有权对形成的损害行使赔偿请求权。

刘俊海介绍,中小投资者诉权有两个方面,具体操作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一方面,假如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掏空上市公司资产等现象,上市公司作为受害人,可以直接起诉。但如果上市公司不起诉,中小股民仍可以享有或行使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股民可以发起为维护被退市公司的权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股东代表诉讼。但这种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于公司。

另一方面,如果股民不是经由上市公司利益受损间接受到损害,而是由上市公司被退市直接造成了损害,股民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对自己承担直接的损害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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