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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死刑史:1200—1700》:刽子手的黄金时代

2018-09-19 07:10 来源 : 新浪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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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死刑史:1200—1700》   [德]彼得·舒斯特 朱谅谅  中信出版集团/楚尘文化

《欧洲死刑史:1200—1700》 

[德]彼得·舒斯特 

中信出版集团/楚尘文化

死刑作为一种极端刑罚,因其执行的不可逆转,备受争议。死刑及其所涉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已然被辟为一门引人关注的学科。

本书跨览13 世纪至17 世纪末欧洲中世纪历史,广泛采用当时的市政记录、刽子手日记、旁观者的回忆录等珍贵史料,带读者回到还属于公共活动的死刑行刑现场,了解所谓“刽子手的黄金时代”“女巫迫害潮”“被折磨而神圣的躯体”等等各种凝结了丰富而厚重历史文化因素的死刑史现象。而近500年欧洲死刑的执行方式和行刑仪式,如砍头、轮轧、绞首、火烧、车裂等,亦是不胜枚举,令人咋舌。

通过翔实史料和生动描述呈现死刑的沉重之余,本书从深层次揭示了各个时代里,社会如何评判、看待人的存在和价值。

编辑推荐:

1。精选欧洲1200—1700年年间的市政记录、刽子手日记、旁观者回忆录等珍贵史料,带读者回到第一死刑行刑现场,领略“刽子手的黄金时代”“女巫迫害潮”“被折磨而神圣的躯体”等死刑史现象。

2。集中展现超乎我们想象的欧洲死刑判死罪名:偷盗、抢劫、通奸、乱伦、亵渎神灵、兽奸、嫖娼、未婚生子、女巫身份、同性恋、妓女身份、助巫、叛教、质疑教会、亵渎上帝、破坏城邦和平……

3。历数丰富残酷、令人咂舌的酷刑:火刑、钳烫、绞刑、浸河、活埋、轮刑、锤砸、焚尸刑、车裂、四马分尸、六马分尸、八马分尸、分解四肢、剑刑、鞭尸、毁尸……

4。处死犹太人时必须有两只狗、死刑犯必须向上帝忏悔等公共表演秀式的行刑仪式和规范,使得欧洲社会道德、伦理价值、法治设定要素等在死刑刑罚中找到根源。

5。审视个人在宗教力量和国家机器下的极端命运,深层次揭示13世纪至17世纪末,欧洲社会如何评判、看待人的存在和价值。

作者简介:

彼得·舒斯特(Peter Schuster)

1957 年生,德国毕勒菲尔德大学教授、巴黎社会科学高等学院(École des HautesÉtudesen Sciences Sociales)客座教授,专攻中世纪与早期近代史。

序:

一部死刑史,不一定要叙述杀人史,而应将重点放到国家杀戮这一层面,因为几乎欧洲历史的所有时期,大部分杀戮都是在国家的指令下进行的。人们死于战争或经过审判,或未经过审判而死。历史上国家杀戮的规模之大,有两个例子可以说明:16 世纪,科隆被刽子手处死的人数与被人杀害的人数大约一致;施瓦本帝国自由城市康斯坦茨(konstanz)的情况则更明显。1430—1460 年,那里记录在册的杀人案一共只有10 起,但死刑案却有100 起之多。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在前现代社会,执行死刑是使用暴力的一个举足轻重的因素。故而,本书的重点将聚集在死于国家杀戮,尤其是那些不得不忍受死刑的人身上,这也是本书副标题“圣徒、罪犯、受害者”的由来。欧洲历史上的死刑犯,只有少数是真正威胁到公民身体健康、生活稳定的“犯罪者”,大部分都是些无伤大雅的轻犯,最后却沦为残酷司法的受害者。他们当中,有年轻的盗窃犯,后来也有所谓的“女巫”,以及有不同性取向的男女。这些人如果听从负责心灵劝说的神父/牧师的话,对被判死刑的命运逆来顺受,并感谢上帝给予的这一“公正”判决,那他们便能上升为神圣者。围观处决的观众,会为这些可怜的罪人即将脱离尘世、走向主的怀抱而心软落泪。

死刑是国家统治人民最明显,也是最强烈的一种表达方式。过去如此,现在也一样。虽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死刑被越来越谨慎地施行,世界上已有100 多个国家废除了死刑,但还是有人死于刽子手之手。我们生活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故而将继续面临死刑的问题。

世界上任一个角落发生轰动事件,马上便会引起全世界的关注。一方面,人们对一些国家继续执行死刑保持沉默,这很让人困惑;另一方面,从美国的监狱经常传来死刑犯判决数年、数十年后被证明纯属无辜的报道。此外,执行死刑时,也一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2014 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一名叫克莱顿·洛基特(Clayton Lockett)的死囚遭受的痛苦行刑,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行刑人员毒针注射不当,使得他痛苦挣扎了近三刻钟后才死于心脏病发作。该事件导致死刑的批评者再次要求美国废除死刑,而死刑的支持者则试图用其他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2015 年,美国犹他州再次引进了枪决这一行刑方式。

2006 年末,国际媒体纷纷登载伊拉克倒台的统治者萨达姆·侯赛因(Saddam Hussein)被处决的照片,引发了全球轩然大波和激烈争论。媒体可以这样做吗?难以累计的读者来信,使得有些报纸不得不对此进行思考。德国资深媒体人克劳狄斯·赛德尔(Claudius Seidl)引用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的话来反驳那些反对公开照片的批评者:“反对死刑最好的方法便是成为行刑的目击证人。” 事实确实如此。比如恐怖组织“伊斯兰国”发表处决囚犯的录像,将残忍的行刑公之于众的做法,便受到了世界各地人民的唾弃。

综上所述,死刑是个一直持续存在的话题。这也许为撰写一部死刑的历史提供了足够的理由,因为这一历史也把反对死刑的理由囊括在内了。在欧洲,死刑有着悠久而血腥的历史。直到19 世纪,死刑行刑均为公开活动。从这一层面来说,死刑一直都不只是一个司法问题,它也是统治的象征,是清洗、报复、恐吓,是血淋淋的轰动事件,也是对被惩罚的罪犯和罪人的“一种宗教或类宗教的惩罚,是其通往拯救之路的前路”。

本书与前人对死刑的研究作品不同,将把宗教和教会作为重点研究对象。教会对死刑犯的影响,不只局限于担心这些人的心灵能否得到拯救,它也延伸到了死刑条例的颁布、行刑仪制的制定及其合法化等。在过去的25 年中,发生了无数恐怖事件,再次证明了“宗教和暴力是同胞兄妹”这一观点的正确性。从苏联解体、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宣告“历史的终结”以来,我们可以看到,战争、刺杀、恐怖袭击及种族驱逐是如何打着宗教的旗号来进行的。这让我们意识到,我们应该再次关注宗教和教会在历史上是如何对世俗之事施加影响的。在笔者看来,这一研究也很必要。本书的一大论点便是:死刑仪制如果没有宗教的介入与渗透,欧洲死刑的历史也许走的会是另一条道路。

责任编辑:黄采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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